華能萊蕪發(fā)電 水性無機納米滲透材料在電廠冷卻塔混凝土防腐延壽的研究與應用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1-12-2-048)
項目所在地區(qū):山東省濟南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萊蕪發(fā)電 水性無機納米滲透材料在電廠冷卻塔混凝土防腐延壽的研究與應用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華能萊蕪發(fā)電 水性無機納米滲透材料在電廠冷卻塔混凝土防腐延壽的研究與應用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guī)模:主要針對電廠冷卻塔混凝土運行10~15年后塔壁出現(xiàn)滲漏、因碳化、凍融、重煙氣環(huán)境等劣化因素導致混凝土本體和鋼筋的腐蝕等耐久性問題,進行冷卻塔加固、防護、延壽規(guī)范標準的研究,拿出科學有效的防護方案,在防水、防酸、防碳化、防鹽、防凍等方面進行防護,確保生產安全,提高經濟效益。項目性質為新技術應用。 實施范圍為兩臺30萬機組冷卻塔人字柱、淋水柱、擋風板支架、水塔塔筒外壁等面積約11000平米,具體施工范圍由招標人根據現(xiàn)場實際情況確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萊蕪發(fā)電 水性無機納米滲透材料在電廠冷卻塔混凝土防腐延壽的研究與應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須具有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 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項混凝土納米材料應用于混凝土防護或修復的施工業(yè)績,須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
3.2.3投標人須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CMA認證的檢測報告,報告至少包含以下指標:耐鹽霧性能不低于2000小時,抗老化性能不低于6000小時,耐堿性能≥30d,抗碳化性≤0.1,氯離子滲透性≤1mg,透水量≤0.2g,耐濕熱≥2000h等內容;
3.2.4投標人在近三年內須未發(fā)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5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體或代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