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秦山核電方家山及秦二廠信息機房基礎設施及智能化改造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招標人擬將秦山核電方家山及秦二廠信息機房基礎設施及智能化改造項目相關工作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承包給有資質的單位。
2.4 招標范圍
2.5 項目實施地點
2.6 服務期限
65天。
2.7 質量標準
詳見《秦山核電方家山及秦二廠信息機房基礎設施及智能化改造項目技術規(guī)格書》;設計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采購及組織能力,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相關內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如營業(yè)執(zhí)照不是三證合一的,還應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投標人與簽訂合同法人必須為同一企業(yè),名稱保證一致,否則視為棄標。必須獨立完成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
2. 應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 投標人若非設備原始生產(chǎn)廠家,所提供的UPS、模塊化機柜、精密空調須具有原廠代理或原廠針對本項目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