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北京
1. 招標條件
本采購瀾滄江流域“風光水火儲一體化”工程應用技術研究技術服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guī)模:
研究“風光水火儲”多種類型電源互補后穩(wěn)定特性機理,調研瀾滄江流域“風光水火儲”典型配置比例,分析擾動情況下常規(guī)電源、儲能、新能源相互影響機理,研究提高流域送出能力的電源配比方案,研究提高電網頻率和電壓穩(wěn)定特性的相關控制策略和穩(wěn)定措施。分析電網運行方式安排,篩選具有代表性和極端情況的典型日,基于典型日峰谷差特性、新能源出力變化等情況,研究電網對調峰能力的需求,提出基于多種能源互補的優(yōu)化調度控制策略。綜合考慮電網實際情況及經濟性、清潔電力消納水平、工程實施難易度等因素,提出風光水火儲一體化試點工程建設可行性及設計方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無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單位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能源環(huán)境或光伏發(fā)電或風力發(fā)電等項目業(yè)績1項,提供(合同封面頁、合同蓋章頁、關鍵頁)。
3.2.3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2.4 本工程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3月13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3月21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