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2022~2024年交通運輸服務招標公告
項目名稱:青海黃河水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2022~2024年交通運輸服務合同編號:合同洽談時確定
招標人: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人: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
受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黃河水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2022~2024年交通運輸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委托人簽訂合同?,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1.1項目概況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位于青海省循化縣甘都鎮(zhèn)約9公里處。分公司現(xiàn)有各型車輛20輛,其中:中巴車(19~23座)6輛、越野車4輛、面包車(7~11座)5輛、廂貨車1輛,雙排車1輛、商務車1輛、皮卡車1輛、轎車1輛,?;诜止緝?nèi)部管理的實際需要,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只需投標人配置專職項目負責人(兼隊長)1名,駕駛員15名,合計16名交通運輸服務人員?,F(xiàn)面向社會公開采購交通運輸服務。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nèi)容
1.2.1招標范圍
青海黃河水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2022~2024年交通運輸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nèi)容
(1)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現(xiàn)行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切實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禮貌行車,恪守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
(2)承擔委托人各型車輛的日常安全駕駛及檢查、維護和清潔工作;
(3)承擔委托人生產(chǎn)、生活、公務等用車的安全駕駛服務;
(4)承擔委托人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的車輛值班及安全用車服務;
(5)負責并承擔派駐到委托人處駕駛人員的安全培訓、技術培訓、《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定期開展交通事故專項應急演練和處置演習;
(6)負責委托人各型車輛的日常管理(建立車輛臺賬、人員及車輛調(diào)度、每月人員出勤及臺班、車輛出行、油料、行車里程統(tǒng)計、核算等)、派駐人員的日常管理,并按委托人的要求,開展班組(車隊)等同化管理工作;
(7)負責車輛安全(行駛過程、出差停放、節(jié)假日車輛封存等)的風險評估和危險點(包括潛在危險因素)分析;
(8)負責并承擔派駐到委托人處駕駛人員的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理賠金額≮150萬元/人·年)、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駕駛證的年審、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置等;
(9)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并配合相關各方辦理善后事宜;
(10)其他與駕駛服務相關的事項(在合同洽談時,可就相關事項與委托人進行具體協(xié)商)。
1.2.3項目服務地點、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地點:青海省化隆縣公伯峽水電站。
(2)項目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為三個年度(29個月)。(即2022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但受托人須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對該年度的合同履約評估和考核,評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續(xù)簽下一年度合同;當評估和考核不合格時,委托人將不再與受托人續(xù)簽合同,且約定的29個月服務期限將自動終止。
詳情請看附件其他:
開始時間:2022-06-15
結束時間:2022-06-21
開標時間:2022-07-05
招標人: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人: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
受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黃河水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2022~2024年交通運輸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委托人簽訂合同?,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1.1項目概況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位于青海省循化縣甘都鎮(zhèn)約9公里處。分公司現(xiàn)有各型車輛20輛,其中:中巴車(19~23座)6輛、越野車4輛、面包車(7~11座)5輛、廂貨車1輛,雙排車1輛、商務車1輛、皮卡車1輛、轎車1輛,?;诜止緝?nèi)部管理的實際需要,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只需投標人配置專職項目負責人(兼隊長)1名,駕駛員15名,合計16名交通運輸服務人員?,F(xiàn)面向社會公開采購交通運輸服務。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nèi)容
1.2.1招標范圍
青海黃河水電公司公伯峽發(fā)電分公司2022~2024年交通運輸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nèi)容
(1)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現(xiàn)行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切實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禮貌行車,恪守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
(2)承擔委托人各型車輛的日常安全駕駛及檢查、維護和清潔工作;
(3)承擔委托人生產(chǎn)、生活、公務等用車的安全駕駛服務;
(4)承擔委托人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的車輛值班及安全用車服務;
(5)負責并承擔派駐到委托人處駕駛人員的安全培訓、技術培訓、《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定期開展交通事故專項應急演練和處置演習;
(6)負責委托人各型車輛的日常管理(建立車輛臺賬、人員及車輛調(diào)度、每月人員出勤及臺班、車輛出行、油料、行車里程統(tǒng)計、核算等)、派駐人員的日常管理,并按委托人的要求,開展班組(車隊)等同化管理工作;
(7)負責車輛安全(行駛過程、出差停放、節(jié)假日車輛封存等)的風險評估和危險點(包括潛在危險因素)分析;
(8)負責并承擔派駐到委托人處駕駛人員的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理賠金額≮150萬元/人·年)、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駕駛證的年審、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置等;
(9)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并配合相關各方辦理善后事宜;
(10)其他與駕駛服務相關的事項(在合同洽談時,可就相關事項與委托人進行具體協(xié)商)。
1.2.3項目服務地點、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地點:青海省化隆縣公伯峽水電站。
(2)項目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為三個年度(29個月)。(即2022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但受托人須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對該年度的合同履約評估和考核,評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續(xù)簽下一年度合同;當評估和考核不合格時,委托人將不再與受托人續(xù)簽合同,且約定的29個月服務期限將自動終止。
詳情請看附件其他:
開始時間:2022-06-15
結束時間:2022-06-21
開標時間: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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