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項目部員工通勤車輛承運(租賃)服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煙臺項目部員工通勤車輛承運(租賃)服務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招標人委托,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招標項目名稱
煙臺項目部員工通勤車輛承運(租賃)服務
2.3 招標項目概括
根據(jù)使用部門需求,擬租賃車輛(含司機)用于煙臺項目部、員工往返辦公、住宿及其管理的施工現(xiàn)場之間以及其他零星用車,提供地面交通服務,以保障項目工作的順利進行。
2.4 招標范圍
從委托方書面通知服務方開始服務起至項目結束,服務方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為委托方提供員工往返辦公、住宿及其管理的施工現(xiàn)場、委托方指定工作或活動地點之間以及其他零星用車服務。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及人員安排,委托方擬租賃車輛(含司機):45座及以上大巴車、(含司機):19座及以上中巴車和小車(包含:7座商務車、5座越野車、和皮卡車),擬投入使用、報價數(shù)量及類型詳見102頁第六章服務期總價表,實際用車數(shù)量及類型以委托方書面通知為準;
2.5 項目實施地點
山東省煙臺市海陽市
2.6 服務期限
合同工期計劃從2022年12月01日起至2027年05月31日止,具體起止時間以委托方書面通知為準;
2.7 質量標準
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行業(yè)的規(guī)定。
(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合法法人實體并在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
B. 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人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求,能夠根據(jù)其所承擔的項目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
(4)投標人應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可以在煙臺從事道路運營。
(5)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yè)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yè)、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xiàn)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6)業(yè)績情況:近三年具有類似項目業(yè)績(類似業(yè)績指: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政府機構承擔過相應租賃或承運服務)并提供證明材料。
(7)其他要求:
投標人需承諾進場前車輛使用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行駛里程不得超過5萬公里,禁止使用長途班線營運車輛。所提供車輛必須是服務方自有車輛,不得使用所有權為他人的車輛,不得轉、分包第三方。
投標人須承諾所派司機必須有從業(yè)資格,所持駕駛證準駕車型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接受過交通安全專門培訓,身體健康,5年以上駕齡,且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
投標人應承諾在合同期限內向保險公司投保車輛保險,其中第三者責任險最低保額為300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每人不低于70萬元(以實際車輛座位數(shù)投保)。
相關承諾書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商務標-九、承諾書。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本項目共1個包,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包1:煙臺項目部員工通勤車輛承運(租賃)服務售價:800.00元整,售后款項不予退還。
4.2 發(fā)售時間:2022年10月11日 09時00分—2022年10月16日 16時00分(北京時間)。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辦理會員入網(wǎng)注冊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下載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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