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有限公司脫硫吸收劑(石灰石粉)采購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脫硫吸收劑(石灰石粉)采購招標人為京能秦皇島熱電有限公司 ,招標項目 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自籌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脫硫吸收
劑(石灰石粉)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秦皇島熱電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下徐各莊 ,廠址北側緊靠東西走向 的京沈高速公路、東側緊臨南北走向的沿海高速公路、南側102國道西南至東北方向通過。
1.本次招標采購項目的名稱:脫硫吸收劑(石灰石粉)
2.本次招標范圍:秦皇島熱電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脫硫吸收劑
(石灰石粉)計劃采購量約為53760.00噸,最終以實際采購量為準。
3.供貨周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
2 . 投標人須擁有石灰石礦資源(具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 核發(fā)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或與擁有石灰石礦資源的企業(yè)簽訂可查證的有效《銷售授權》 或《供銷協(xié)議》(須提供石灰石礦資源企業(yè)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門核發(fā)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與具有運輸資質的第三方簽訂《運輸合同》(須 提供可查證的有效合同復印件)。
4.投標人具有石灰石磨制廠 ,且日磨制能力在 200 噸以上 ,投標人須提供可查證的有效 證明材料。
5.近 3 年(2019 年 1 月 1 日后) 具有同類供貨業(yè)績, 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同類業(yè)績的 證明材料(包含可查證的有效的合同復印件及發(fā)票等)。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2 年 11 月 16 日 09 時 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 16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