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儲能系統(tǒng)框架協(xié)議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1-247-01、02、03)
1. 招標條件
本 2023-2024年儲能系統(tǒng)框架協(xié)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2023-2024年儲能系統(tǒng)框架協(xié)議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以各項目實施情況為準;
2.2 規(guī)模:采購范圍為集團公司所屬區(qū)域公司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不包含電儲能調頻系統(tǒng)。本次框架協(xié)議預估采購總容量 4100MWh,最終采購量以通過投資決策的實際項目需求為準??蚣軈f(xié)議有效期自協(xié)議發(fā)布之日起一年。
2.3 建設工期:以各項目實施情況為準;
2.4 標段劃分:本次框架協(xié)議分3個標段
標段 | 儲能控制方式 | 預估容量 | 備注 |
標段1 | 集中控制式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 | 2500 | 2h、4h 系統(tǒng) |
標段2 | 分散式模塊化、組串式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 | 1500 | 2h、4h 系統(tǒng) |
標段3 | 1C 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 | 100 | 1h 系統(tǒng) |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guī)格:詳見技術規(guī)范;
2.6 交貨地點:指定地點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標段名稱 | 專用資格條件 |
標段1:集中控制式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 標段3:1C儲能系統(tǒng) | 3.2.1投標人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同時滿足以下兩項要求: 具有累計不低于1GWh(磷酸鐵鋰電池)國內儲能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至少具有1項國內單體項目容量不低于100MWh的儲能電站項目儲能系統(tǒng)集成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3.2.2投標采用電芯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儲能電芯國內供貨總容量不低于2GWh,且至少具有1項國內單體不小于200MWh的電站供貨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資格能力要求,須同時滿足以下五項要求: 投標人投標的磷酸鐵鋰電池單體、電池模組和電池簇須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儲能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符合GB/T36276《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標準的型式試驗報告。 投標人應提供PCS的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資質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認證證書,同時提供高壓、低壓穿越檢測報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出具相關承諾:PCS暫無型式試驗報告的,須承諾在設備供貨前取得對應型號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且滿足當地電網要求。若因無法提供導致的供貨延誤、現(xiàn)場窩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方承擔,并在貨款中予以扣除。 投標人應提供BMS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資質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 投標人應提供EMS(能量管理系統(tǒng))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投標人所提供的變壓器產品須取得國際權威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有效試驗、鑒定報告及不低于3150kVA變壓器的型式試驗報告。 3.2.4投標人至少應具有電池單體、PCS、BMS產品之一的自主研發(fā)及生產能力,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并提供至少一項該產品的合同業(yè)績。 |
標段2:分散式模塊化、組串式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 | 3.2.1投標人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同時滿足以下兩項要求: 具有累計不低于1GWh(須磷酸鐵鋰電池)國內儲能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至少具有1項國內單體項目容量不低于100MWh的儲能電站項目儲能系統(tǒng)集成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3.2.2 投標采用電芯業(yè)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儲能電芯國內供貨總容量不低于2GWh,且至少具有1項國內單體不小于200MWh的電站供貨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 資格能力要求,須同時滿足以下五項要求: 投標人投標的磷酸鐵鋰電池單體、電池模組和電池簇須提供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儲能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符合GB/T36276《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標準的型式試驗報告。 投標人應提供PCS的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資質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認證證書,同時提供高壓、低壓穿越檢測報告。PCS須采用三電平分散式模塊化設計,180kW≤單臺功率等級<500kW。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出具相關承諾:PCS暫無型式試驗報告的,須承諾在設備供貨前取得對應型號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且滿足當地電網要求。若因無法提供導致的供貨延誤、現(xiàn)場窩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方承擔,并在貨款中予以扣除。 投標人應提供BMS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資質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 投標人應提供EMS(能量管理系統(tǒng))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投標人所提供的變壓器產品須取得國際權威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有效試驗、鑒定報告及不低于3150kVA變壓器的型式試驗報告。 3.2.4投標人至少應具有電池單體、PCS、BMS產品之一的自主研發(fā)及生產能力,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并提供至少一項該產品的合同業(yè)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