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江豐城市段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贛江豐城市段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債券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宜春市豐城市。
2.2規(guī)模:小港倒虹吸工程主要建筑物的級別為3級,次要建筑物的級別為4級。項目總投資約21622.2萬元,本次招標金額約2858.55萬元。
2.3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4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為1個施工標(4標:小港倒虹吸工程),工程主要建設內容有:小港倒虹吸工程、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及金屬結構設備及安裝工程等(詳見招標文件,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5質量要求:達到現(xiàn)行工程驗收規(guī)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標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zhí)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zhí)有水利水電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fā)江西省非國有企業(yè)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fā)〔2005〕11號)規(guī)定,非國有企業(yè)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zhí)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能為有在建項目。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xù)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xù),注冊建造師變更手續(xù)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認定;
(7)參加本次施工標段投標單位的“三大員 ”(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本項目開標前連續(xù)六個月四險一金繳費(即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的證明材料。
以上資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者作無效標處理。
3.2投標文件中企業(yè)資質、擬投入人員、業(yè)績(如有)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iangxi.gov.cn/)交易主體企業(yè)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施工標投標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其中履約行為評價5分取消)相加后,對總得分排名前30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評審辦法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根據(jù)《關于暫停江西省水利建設項目施工和施工監(jiān)理評標辦法中履約行為評價結果運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取消履約行為評價結果運用。招標文件中評分標準“采用百分制”修改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約行為評價5分”取消,其他評分標準內容不變。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投標人必須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水利平臺注冊賬號、上傳信息且完成登記,且已辦理數(shù)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單位。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標招標的投標人,請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網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載招標文件。不清楚或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致電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9980000。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上傳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6日上午09時30分整,
開標地點為豐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電子版投標文件至電子招標系統(tǒng)中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有關說明
7.1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tǒng)”開標,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2有關本次招標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補充材料,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3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擬投入的建造師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實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
7.4本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前,不得將擬投入的建造師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中標候選人公示后,第一中標候選人建造師不得參與下一個項目投標,一經發(fā)現(xiàn),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7.5擬投入的建造師不得為公務員或本單位以外的事業(yè)單位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
7.6本次招標將公示開啟了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中標候選人的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注冊執(zhí)業(yè)證號、中標候選人的業(yè)績(如有)、資格審查結果。中標后,施工企業(yè)應當與招標人簽訂《中標項目關鍵人員到位到崗承諾書》和《廉政協(xié)議書》。
7.7本項目不接受持臨時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的注冊建造師參與投標。
7.8水利建設市場主體關鍵崗位人員信息化考勤依據(jù)“江西省水利廳關于推行水利建設市場主體關鍵崗位人員信息化考勤的通知”執(zhí)行。
7.9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的支付使用根據(jù)贛水安監(jiān)字〔2018〕35號江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水利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執(zhí)行。
7.10本工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和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開設嚴格按照贛人社規(guī)[2022]3 號“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fā)《江西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guī)定>實施辦法》的通知”和贛人社規(guī)[2022]4 號“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八部門關于印發(fā)《江西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管理辦法》的通知”執(zhí)行。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前,在提交履約保證金時,同時提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7.11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有銀行轉賬、電子保函(含銀行電子保函、保險電子保函)兩種形式。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推廣使用電子保函的函(宜市發(fā)改函〔2024]6號)”規(guī)定,投標人可以自主選擇通過“宜春市電子保函服務平臺”申請電子保函,保函申請流程及申請網址詳見:https://www.yichunjinfu.com/home。選擇電子保函繳納保證金的,須上傳電子保函。不清楚或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致電宜春市電子保函服務平臺客服電話:0795-3669002。
7.12本項目評標全過程由豐城市水工程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795-6609382)進行監(jiān)督。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發(fā)布。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贛江豐城市段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一期建設項目部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府前路439號
聯(lián)系人:陳曉瑞
電話:15979523735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東路1038號
聯(lián)系人:陳剛
電 話:0791-87357106
2024年8月1日
補充說明:保證金繳納
本次招標采用虛擬子賬戶方式網上繳納保證金,請各投標單位自行在交易系統(tǒng)中生成虛擬子賬戶,按要求繳納到對應的子賬號。
保證金繳納銀行信息:
1、戶名:豐城市政務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豐城市支行
2、戶名:豐城市政務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豐城支行